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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 关于苏州市福利企业2013年度年审工作情况报告

关于苏州市福利企业2013年度年审工作情况报告

苏政民〔2014〕185号
2014-09-28

014150050/2014-00146
基本社会服务 ; 民政、扶贫、救灾 ; 部门文件 ; 其他
苏州市民政局
苏政民〔2014〕185号

关于苏州市福利企业2013年度年审工作情况报告

关于苏州市福利企业2013年度年审工作情况报告

关于苏州市福利企业2013年度年审工作情况报告

苏政民〔2014〕185号

苏政民〔 2014 〕 185 号

江苏省民政厅、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落实省民政厅、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江苏省福利企业年审办法》(苏民规[2010]1 号),我市民政局会同国税局、地税局根据苏州实际,认真研究,制定下发《 关于组织开展对全市社会福利企业 2013 年度年审工作的通知》,从 5 月至 8 月,集中时间,突出重点,通过企业自查,县区审查、市级抽查形式,上下协同,圆满完成年审任务。现将全市福利企业 2013 年度年审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和比较

截至 2013 年末全市福利企业 349 家,其中:当年新办 11 家。实际参加年审 331 家,年审合格 322 家,占企业总数 92%。2014 年截至 9 月,申请注销、被取消福利企业资格的有 29 家,占福利企业总数 8%。福利企业安置职工 3.84 万人,其中残疾职工 1.34 万人,安置比例 34.81%。残疾职工年平均收入 2.31 万元,比上年增长 9.3%,人均投保基数 1916 元、月,比上年增长 15.84%。全市福利企业实现销售收入 247.59 亿元,创利税 11.83 亿元,退税总额 4.45 亿元。尽管福利企业比上年净减少 14 家,企业销售收入下降 2%,利税却增长 7.3%。

2013 年全市福利企业各项经济指标基本下降,但福利企业坚持办企方向,牢记为残宗旨,社会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残疾职工权益得到更好保障,没有出现一例福利企业群访、个别和安全影响事件,生产有序、队伍稳定。

二、主要做法和亮点

(一)高度重视,组织实施。

一是各级成立由民政、国税、地税、残联部门组成的福利企业年审工作小组,吸取昆山 8.2 事件教训,邀请安检部门派员参与小组工作。二是将年审作为年度重点工作,早谋划、早动员、早部署。下发的年审通知,进一步明确福利企业年审对象、时间方式、具体内容和材料要求,突出指导性、重要性、操作性。三是召开分管责任人专题工作会议,统一标准、统一口径、统一规定。通过《苏州日报》和苏州民政、税务网站联合向社会发布福利企业年审通告,一方面公开信息,企业皆知,另一方面营造社会关心、监督福利企业的氛围。四是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强调按“三严三实”改变年审作风。五是把年审作为一次平时工作回头看。各市、区都按要求精心组织,加强宣传,全面部署,抓紧实施。

(二)严格标准,落实任务。

按照部署,我市分四个阶段开展了年审工作。

企业自查。福利企业对照《江苏省福利企业年审办法》,结合各市(区)提出的具体要求,梳理年度情况,完备年审基础资料,如实填写《江苏省福利企业年审表》、年度《福利企业职工花名册》等,并向所在市(区)民政局或行政服务中心民政局窗口进行年审申报。

各市(区)普查。各市、区民政部门对提出年审申请的福利企业进行书面资料审查,根据年审资料反映的真实情况组织实地检查。重点针对影响安置比例的职工人员增减动态变化较多的、安置比例紧扣的、利税较大的、健康职工与残疾职工工资差距过大的、 基础工作薄弱、日常申报欠主动的 福利企业进行检查。看残疾人从事的工作和劳动环境、核 基础资料的准确性和财务记录的一致性,查残疾证、保险证、劳动合同、考勤记录等。各市、区能够集中时间和精力,按要求做到对福利企业 100% 审查,汇总情况,形成书面报告。张家港市年审创新了三大举措: ( 1 ) 增加各镇(区) 民政(残联)、税务分局 联合初审环节。强化了属地管理,增强了企业与镇(区)民政、税务部门的沟通联系,提高了年审工作效率。( 2 ) 打通服务企业、服务残疾职工的“最后一公里”。实现了为企上门服务全覆盖,掌握了残疾职工的真实情况及需求。( 3 )披露问题专题通报。专门针对年审发现的问题和整改方面及要求。昆山市吸取 8.2 教训: 联合安检局对所有福利企业进行地毯式安全排查和检查,严加整改可能危害残疾职工安全的蛛丝马迹方面。太仓市年审坚持做到“三到、四查、五了解”:“三到”,将年审通知全部传达到户;企业全部到场;按年审程序全部查到位。“四查”,查看残疾职工残疾证和劳动合同;查看社会保险记录;查看通过金融系统支付的工资单;查看全年残疾职工考勤表。“五了解”,通过向残疾职工发放调查问卷或谈话,了解残疾职工工种安排是否合理;了解企业对残疾职工劳动保护和生产设施是否到位;了解残疾职工对企业所发工资缴纳社保是否及时和真实;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是否合法正常;了解企业是否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吴江区年审突出了“三多”: 多部门联合审查,确保年审工作有序性和推动性。多方式全面审查,确保年审结合日常监管的一致性。多角度帮困解惑,确保政策执行的严肃性和操作性。通过各地审查,突出了工作重点、掌握了福利企业发展动向,反映了一些问题和建议。

苏州市督查。苏州市年审工作组由民政分管局长,民政、税务、残联部门负责业务的处长、主任、市区骨干和福利企业财务负责人组成。按随机抽查原则,由市民政局提前一天下达书面通知逐级告之抽查单位。明确抽查福利企业:残疾职 工 50 人以上,安置比例高的;福利企业发展超过 10 年的;劳动密集型和传统制造业的; 高热棉纺化工等需重要劳动保护的。年审组每到一处,先召集各市区分管人员和接收抽查的企业法人代表开座谈交流会,了解地区和企业基本概况。每到企业,总是先到车间看望和了解残疾职工生产劳动状况。工作组成员按部门分工,审查资料、核对财务、发放问卷与残疾职工座谈,与企业人事、财务、供应、工会等负责人交流。最后将现场审查情况反馈企业法人代表,提出进一步改进或完善的意见,确认该福利企业资格延续,并认可各市区审查结果。因苏州市区福利企业较少,市级主要抽审了张家港、常熟、昆山、太仓四市和吴江区,共 18 家,抽查率达到 5% 以上,各市区报告情况真实有效。

总结分析。通过 收集整理年审资料,认真核对,最后完成数据录入。对年审合格企业进行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年审中发现、反映的情况召开全市通报会,进一步总结创新做法,宣传典型人物和事例,研究落实整改措施,相互学习、相互借鉴、相互促进,稳队伍,求发展。

(三)服务企业,树立信心。

我市把年审当成服务企业的平台,除了答疑解惑,指导具体工作外,对当今企业用工、保障、管理成本大幅增长与税收优惠政策“一刀切”的不适应,导致福利企业权责不相称而产生信心不足的或表示年审后要退出的,主动与企业家沟通交流,了解生产经营难点,鼓励保留现有市场份额,通过政府支持低息贷款等途径改进生产技术装备,提增产品质量。对压缩政府项目或集团配套产品的福利企业,鼓励多渠道开辟残疾职工就业岗位、鼓励福利企业同行业抱团发展。对因无法适应竞争必须退出的福利企业,协助做好残疾职工分流安置就业工作,绝不将一个残疾职工推向社会。同时跟踪苏州扶持福利企业发展政策的落实情况,得到普遍肯定。还询问、了解假设福利企业政策调整,如何处理好安置残疾职工与发展的关系,进一步向福利企业说明残疾职工资源的有限性,说明福利企业政策的延续性,表明上级部门支持发展福利企业的态度,同时强调福利企业自觉行为和社会责任,强调有福利企业的蒸蒸日上才有残疾职工的期盼,福利企业要以提高残疾职工的收入福利,不断满足和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太仓市结合年审专门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服务社会福利企业的通知》,福利企业有需求、有困难可以通过《福利企业信息表》直接将意见反馈民政局,通过传递信息,主动服务,坚定信心。

(四)发现典型,提升影响。

年审中,我们不断发现福利企业在保障好、照顾好残疾职工方面的温暖故事,发现福利企业慈善爱心之举,发现福利企残疾职工自强不息的楷模,并为之感动。如张家港市申港环保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施玉其尽管自己是重度残疾人,但他克服常人难以想象的困难,带领残疾人创业,作为自强模范,在全国第五次助残表彰会上,受到了习近平总书记的亲切接见和问候。张家港市福利企业和福利企业之间开展帮困结对手拉手活动。昆山市福利企业参与慈善超市建设和援助灾区活动等等。太仓市福利企业为残疾职工建立慈爱之家工作区和残疾人就餐专用区,人性化开展亦劳亦康和照顾性服务。苏州福利企业在为地区创造经济效益的同时创造了更大的社会效益,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年审中,我们边发现边宣传,福利企业也身受鼓舞,积极向上的精神得到进一步激发,残疾人文化得到又一次传播。

三、反映问题和原因

这次年审,达到预期目的。福利企业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依法办事,劳动保护意识增强,自觉行为不断完善,残疾职工工资福利普遍提高。发现的问题 与不足主要有:

(一)少数福利企业发展信心不足。

随经济社会发展,税收优惠对大多数福利企业而言,保障要求高,贡献多,责任重、压力大,除了工资、保险等增长较快,还有残疾职工生产技术和环境的改善,直接成本和管理成本中的用电成本急聚。因残疾职工管理难度加大,影响福利企业其他投资决策的机会,权衡选择退出。一部分福利企业明显受到大环境影响,经济效益严重下滑,失去竞争力,后劲不足,没有长期发展的准备,即将停产和关闭,缩减残疾职工,增加社会不稳定因素。

(二)有些福利企业内部管理规范不够。

福利企业代记帐,会计调整频繁,基本制度不健全,不规范,各类报表资料不齐。有的福利企业由于生产任务重,残疾职工经常加班加点,不是因人而异安排工种,而是工作任务相对较重。有的福利企业残疾职工岗位设置与生产配置不相应,出现上班怠工松懈。有的福利企业对残疾职工仅维持最低工资,同工同酬,适当照顾没有很好体现。

(三)个别福利企业残疾职工劳动保护不到位。

老企业,小企业不重视无障碍设施的建设和完善,残疾职工生产生活有诸多不便,增加安全隐患。有的福利企业对残疾职工管理没有落实一帮一措施、也不重视残疾职工的岗位培训,导致意外发生。有的福利企业生产条件较差。有的基本安防装置损坏或欠缺,残疾职工工作得不到有力保护。

(四)部分福利企业认定申报不及时。

部分福利企业对政策执行欠自觉性,退税少,怕麻烦,在保持政策规定的残疾职工安置比例下,进出人员不主动申报,根本没有认识到福利企业的人员变化与其是否具有福利企业资格的关系,造成民政部门与税务部门稽核的情况发生差异。

四、管理工作和建议

针对年审中发现的问题和收集的企业意见,我们的建议和今后要做的工作:

一是 坚持不懈向上呼吁,建议顶层设计要一手扶发展、一手抓规范。尽快出台国家级的福利企业税收优惠调整政策,给福利企业创造有利于发展的条件。

二是 明确细化福利企业操作规范,建议省级制定统一的考核标准,帮助解决福利企业在具体执行政策中涉及的残疾职工安置上岗问题。残疾职工虽上班出勤,但一线上岗难,一直困扰福利企业管理,稳定与规范,风险日益凸现。如果解决不好,会增大管理人员压力,背负监管不力渎职的危险。要重视福利企业管理工作,像考核经济指标一样考核相关部门对福利企业的管理绩效,坚持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并重,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三是 有效管理福利企业要重视运用信息化手段。为了方便福利企业申报,同时减少福利企业管理核对中的差错,及时反映和发现问题,提高行政审核效率,建议省厅统一开发和建立福利企业信息管理平台,反映福利企业基本信息,日常申报审核台帐,年审情况等内容,为福利企业量身定制资质管理信息系统。以福利企业管理为基础,根据要求,具有福利企业动态花名册,员工管理、报表使用、数据核对,分析汇总等功能,突出报表统计上报,人员增减变动,健康、残疾职工比例,残疾职工权益保障,减免税使用等重点,真正为实现福利企业和主管部门的网上申报、审批创造条件。

下一步,我们将在上级部门的支持和政策指引下,依法管理福利企业。结合广泛开展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主动服务保障,打通最后一公里,针对性地即知即改,推动福利企业稳定协调、创新科技,带动转型的发展。

专此报告!

附件一:《苏州市 2013 年度福利企业年审汇总表》

附件二:《苏州市 2013 年度福利企业年审结果公告》

(此页无正文)

苏 州 市 民 政 局

江苏省苏州市国家税务局 江苏省苏州地方税务局

2014 年 9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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